词条名编辑规范
要求字数不超过20字,必须是单一的主题,用于阐述一个产品,一家企业,一个人物,一项技术或他们具备特定主题的组合。
使用最容易理解、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
尽量确保用户可以简单且符合常识地找到本词条,如“6马力拖拉机”词条名好于“马6”。
符合词条名的通用惯例
·尽量使用事物的最常见的名称;
·建议尽量使用简体中文作为词条名;
·不要使用自造词作为词条名;
·不要使用复合含义的词组作为词条名(如“农机设备的维修方法”);
·使用正式的、学术的等专有称谓作为词条名(如使用“油动植保无人机”而非“油保机”为词条名);
·当事物的别名、俗称、笔名等比正式名称使用得更多、更容易理解时,可以不使用正式名称,而遵循“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”惯例(如使用“老舍”而非“舒庆春”为词条名)。
类别词条名规范
·企业类:全称并与正文描述一致
·产品类:使用标准产品全称
·人物类:使用人物全名为词条名
·事件类词条:应使用通用名称而不应使用别称
·技术类:通用的、正式的和技术体系全称
·作品类:使用规范作品名全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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